儿子不孝八旬老翁无米下锅
法官耐心调和钱粮当场兑现
作者 勉县法院 蒋涛
6月25日,勉县法院执行干警冒酷暑、顶烈日、艰辛工作,使一起以八旬老翁为申请人的赡养案件在立案当日被执行清结。
申请人张锡林老汉一生养育二子二女。1998年,曾因个别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张老汉与老伴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子女与老人达成调解协议:从1998年元月起,老人的责任田有二子耕种,二子每月各自给付老人大米10公斤;四个子女每人每月给付老人零用钱10元。多年来,子女们均能按照调解书履行义务,张老汉夫妇日子过的还算安稳。去年5.12大地震后,老张小儿子张顺成房子被震垮,是本来不宽裕的家庭更加拮据,紧接着,张老汉老伴又因病去世,为办丧事小儿子与张老汉又发生纠纷,一气之下,张顺成从今年初不再给付其父钱、粮,并外出打工至今。张老汉年近八旬,体弱多病,老伴去世,加之儿子又断了其口粮,苦苦挣扎数月,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儿子对其尽赡养义务。
面对老人的哭诉,执行法官心急如焚,立案当日,执行庭即刻出动,奔赴被执行人张顺成家执行案件。由于该张灾后重建乏力,迄今只建了两间小房,且房内堆满物件,干警们只得头顶烈日,站在房外给该张的妻子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讲理讲法,通过二个多小时的说教,终于使双方的积怨得以化解,张顺成的妻子当场愉快的代外出打工的丈夫交清了所拖欠的粮、钱。并表示今后不会再发生类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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