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省首次举行的网络庭审直播。通讯员 周社 摄
本报汉中讯 (记者 张红中) 6月16日,勉县法院对一起入室盗窃案开庭审理,并通过陕西法院网对庭审过程进行网络直播,图文并茂地展现庭审现场。据悉,这是我省法院系统首次通过网络直播庭审活动。
昨天上午,记者从正在网络直播的庭审中了解到,被审理的案件嫌疑人叫车永华,今年31岁,初中文化,勉县勉阳镇联盟村五组的村民。据介绍,车永华1999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汉中市汉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8年8月17日至10月18日,车永华在勉县茶店镇、同沟寺镇、武侯镇等地采用撬锁入室的手段先后6次盗窃财物共计41000余元。2008年11月14日,车永华又因盗窃被勉县公安局传唤审查,1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5日被依法逮捕。
昨天上午9时,记者在勉县审判庭看到,除了听审的当地群众外,大厅里多了3台电脑,几名工作人员正在紧张调试,大约20分钟后,记者就从自己携带的笔记本电脑上通过陕西法院网清楚地看到了庭审现场。据勉县法院负责人介绍,为了确保这次审理顺利进行,省高院也派人专门进行指导。据了解,昨天上午的网络直播,勉县法院共通过网络发布照片30多张,文字对话近2000字,有近百名网民跟帖留言。经过3个多小时的网络直播审理,勉县法院认为,车永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一审判处车永华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6万元。
庭审上网获网友好评
本报讯 (通讯员 程晓杰 记者 郭欣) 昨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陕西法院网,对勉县法院审理的一起入室盗窃案进行庭审直播,图文直播的形式引发广大网友的好评。
在陕西法院网上,记者看到了该案在庭审中的图文直播,网友们对此很关注。从早上8时30分就开始留言,有互相询问大概案情的,有咨询有关盗窃方面法律知识的,但最多的还是讨论庭审直播这种新做法的,这样的讨论一直持续到庭审结束,大约有近700条评论。
网友 “南柯”说:“庭审直播,在咱们这可是头一回啊! 这几年法院一直推行审判公开,感觉这种用网络直播能让普通百姓更多地了解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网友“思雨”说:“通过这种现代传媒方式,让法律更具体地走进人民群众的生活,展现司法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失为一种普法教育模式,很好!”网友“岳家人”说:“我感到欣慰,这是法制的进步,人民的福祉。”庭审直播的做法得到了网友的好评,他们也有很多建议值得采纳。习惯了动态影像的网友们,对只看图文直播似乎并不过瘾,很多人觉得如果有视频直播,看起来会更直观。 稿件时间: 2009-06-17 06:12 来源: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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